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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13〕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30日



漳州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
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意见当前,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加快推进的重要发展机遇期,人口流动迁移规模不断扩大,这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也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挑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与以人为本、民生优生的执政理念,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适应建设又富又美幸福漳州的新要求。一、资源共享,推进均等服务信息化(一)建立部门联议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或流动人口协调小组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联议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信息互动、协同管理、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综合服务管理能力。(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跨部门、跨系统和跨区域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特别是公安、卫生、住建、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和生存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信息采集、信息核对、信息互联、信息共享等难点问题,实现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出生统计信息、迁移变动信息、居民入住物业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的工作格局。(三)加强流动人口“一站式”建设。在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区域,要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提高服务功能和运行效率;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站,发挥“暂住申报、计生审检、劳保就业、卫生管理、维权咨询、社区服务”等为一体的服务功能。各级流动人口“一站式”或各便民服务大厅要简化办证程序,推行网上办证,实行首问责任制、首接责任制,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四)建立流动人口动态决策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完善监测工作机制的开发应用,对监测数据和其他相关的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并形成分析研究结果,为当地政府科学决策,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信息资源和科学依据。二、项目带动,实现流动人口计生免费服务均等化(一)实施“新型家庭生育文化”项目,推进宣传教育均等化。把流动人口的婚育文明纳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总体内容,在相关媒体开辟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专栏,每年开展1-2次关爱流动人口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普及“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幸福家庭”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能自觉遵守流入地人口计生政策,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二)实施生殖健康幸福项目,推进计生技术服务均等化。在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和企业的显要位置,设立方便领取的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资料免费发放网点。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地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做好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管理,落实住院分娩、B超检查等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行生殖健康服务网络化、动态化管理。(三)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项目,推进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纳入优生促进工程项目服务对象,为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纳入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孕产妇免费孕前基本检查及产后保健,产前筛查部分减免、困难家庭等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听力筛查服务和婴幼儿早教活动,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的流动育龄妇女获得优生、优育、优教项目服务率达到85%以上。(四)实施奖励优待项目,推进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奖励优待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用工单位落实流动人口享受和户籍人口同等的生育、节育休假待遇,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生育、节育的奖励政策,及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对经济困难的不孕不育流动人口夫妇实行免费治疗。(五)实施“便民绿色通道”项目,推进便民维权服务均等化。为流动人口了解政策以及办理事务开辟“绿色通道”,涉及流动人口的各窗口单位,都要统一悬挂标识牌,向社会公布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员及维权监管电话。公开办事项目和程序,公开免费服务项目,保障流动人口的知情权、监督权,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代办制度,实行委托办理、网上办理和上门办理,提高办证效率,方便群众。(六)实施利益导向救助项目,推进政策扶助均等化。逐步建立完善以资金投入、技能培训、项目扶持、就业帮助、困难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三结合”的帮扶体系,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因子女伤残、死亡或因病致贫的困难家庭给予特殊帮扶。三、整体推进,提升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实现政治待遇均等化。积极发挥广大流动人口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事务建设中的作用,在各行各业评先评优、推荐时应考虑广大流动人口群体,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各用工单位要积极引导、吸收外来人员参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组织活动,使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合理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二)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着力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优化户籍管理制度工作,制定出台居住证制度试行办法,实行融登记、社保、租房、教育、医疗、就业、计划生育等多种功能的“一卡通”,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三)提供平等受教育机会。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整体规划,为他们创造平等受教育的机会。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招生政策,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教学资源,在2015年前实现公办中小学基本吸纳进城随迁子女就学,提高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义务阶段就读比例。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中招的办法。各学校要把外来子女教育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在学费减免、参加团队组织、评先评优等享有同等待遇,并在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通过设立专门助学金、奖学金、结对帮扶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外来人员子女就学,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100%入学。(四)健全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长效排查、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劳动纠纷快速处理和劳动保障普法等五大机制建设,疏通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创新制定社保新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以及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行省内流动人口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关系的无障碍转移接续。完善城市居住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进城稳定就业、生活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制定出台流动人口在漳就地办理港澳台地区通行签证、驾驶证和解决随迁老人异地就医报销、办理老年优待证等涉及外来人口最直接、最具体的现实问题的办法。(五)推进就业创业及培训均等化。制定城乡劳动者有关就业、培训等政策措施,使流动人口享受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政策。各县(市、区)、开发区都要成立外来人员就业职业介绍中心,向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鼓励、支持流动人口创业,简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程序,逐步将促进就业小额贴息贷款和创业帮扶范围扩大到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在漳可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或者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六)加快实施公共租赁房屋建设。逐步将有稳定就业并在当地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引导、支持企业、村(社区)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和运营适合外来人员居住、小型、多样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流动人员公寓;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员工集体宿舍,让外来人员住有所居。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将外来人员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购买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七)建设多元社会服务组织。鼓励、引导民间社会资本参与针对流动人口文化、教育、住房、帮困等方面捐赠,培养、扶持在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领域为流动人口的公益类、服务类的社会组织,满足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流动人口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打造流动人口身边的文化家园,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素质。四、组织协调,健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作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目标,纳入各级政府领导人口计生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能职责考核指标,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级政府要按照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台更加具体的实施意见,确保流动人口均等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完善网络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协调、督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依托社区、村组,建立和完善以人口计生专干、流动人口协管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依托各级人口计生服务中心(站、所),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网络;依托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加快企业建立计生协会组织步伐,建立和完善以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自治网络;依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中心,配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队伍,实施快速、便捷的服务管理。在全市开展“新老市民诚信、和谐共建共融”活动,在全市农村、城市社区、规模企业和流动人口居住区四个层面形成基层诚信和谐促进会、诚信和谐促进小组、诚信和谐员三级网络,促进新老市民交流沟通,为做好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政治参与,架起桥梁和纽带。(三)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和“一站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以及企业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服务管理所(站),按500名流动人口或50户出租房配备一名协管员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流动人口协管员。全面落实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制度,在工业园区、大型企业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实行集中居住、集中服务、集中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整合计生管理员、劳动保障协管员、流动人口管理员、市容管理员等力量,组建统一的社区服务协管员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提高实有人口数据的质量和服务管理的效果。(四)加强宣传倡导。要树立新漳州人口理念,引导全社会用海纳百川的胸怀接纳来漳的外来人员,让他们从思想上融入漳州,与企业共荣辱,与漳州同发展。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来漳人员建功立业,为漳州做出贡献的典型事例;宣传各级政府、社会服务外来人员的优惠政策;宣传各地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创新做法。通过评比、表彰、奖励,让那些为漳州建设作出贡献的“新漳州人”,进一步示范引导更多的流动人口为漳州的发展、社会进步和谐作出贡献,加快“美丽漳州”建设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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