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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开展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收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开展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收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5年第1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4日
    漳州市开展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收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深化“平安漳州”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统筹、统一救治、购买服务、加强保障、多家协作”工作机制,确保全市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率达3.5‰、在册患者年管理率达95%以上,其中,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年管理率达100%,真正实现“统一排查、统一评估、统一收治、统一保障、统一跟踪”,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二、工作任务1.排查评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持续动态排查机制,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医院反馈等方式,全面排查、发现和掌握辖区内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开展“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双向排查,全面落实“建档随访、体检给药、健康教育”三项管理。持续完善“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治安重点人员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加强信息互通,有效进行“三线管理、多向比对”,确保排查数据准确性。对排查发现的疑似患者,要按照“边排查、边诊断、排查一个、诊断一个”原则,由精神卫生专业医师逐个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并确定风险等级(0-5级)。2.建档随访。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为确诊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及时将随访情况录入档案,形成动态电子活档,方便救治管理工作;定期通过电话、预约见面、上门服务等形式开展规范化随访工作,了解患者身体精神状况及用药情况、对患者进行免费体检,发现病情较不稳定的患者要建议监护人陪同患者到精神专业机构进行体检、治疗。卫计、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开展定期走访,互相通报排查发现、到院就诊和治愈出院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发现患者搬迁、失联失访等现象应及时开展追踪,查明患者去向后,及时做好交接管理工作。3.收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辖区内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分级管理,对危险评估等级0至2级的患者明确具体治疗管理方案,不收治入院,定期进行随访观察管理;对3至5级有潜在暴力倾向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在取得患者或监护人同意后,送往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住院规范化治疗。对排查出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实行镇(街)、村(居)、村(居)民小组三级管送制度,实行动态无缝式管理,镇(街)级层面负责建档造册,村(居)民小组负责协调管送,村(居)民小组和户主(监护人)负责具体管送。对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疑似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公安机关要迅速有效进行处置,制止其危害行为,并强制送诊治疗。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要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收治管控。对已肇事肇祸患者,严格按照《漳州市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暂行规定》(漳委政〔2014〕36号)规定开展集中收治管理工作。4.救助保障。采取医保报销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方式,加强救治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有关开发区(投资区)按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专项资金(其中芗城、龙文两区由市级负担50%),专项用于经济困难患者的医疗及生活费用补助,由市级统筹管理,实行浮动机制,即:年终结算、滚存留用、据实调节。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卫计部门牵头商财政、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对有监护人并参加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到95%。5.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经常性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在每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期间,深入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针对学校、特殊人群单位和社区的不同要求,编印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教材,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水平。加大对患者监护人的精神卫生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监护人责任意识,防止家庭暴力、遗弃患者的现象发生。三、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全市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强有效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落实好重性精神病人社会管理与救治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参照市里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构和责任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工作合力。2.落实部门责任。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救治工作,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督导、考核。公安部门:协助排查有肇事肇祸病史和可能实施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精神疾病患者的情况;对已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迅速有效处置,强制送诊治疗。卫计部门:协助做好患者排查工作,负责患者的诊断、危险性分级评估工作,规范患者的救治,落实患者出院后的随访;将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做好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咨询工作,努力提高治疗和康复水平;负责全市精神卫生机构专业人才培训。民政部门:负责收治全市判决强制医疗、市区110联动部门及公安机关送诊的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三无”流浪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住院临时医疗救助,并牵头研究制订和实施政府保障对象中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及生活保障政策。人社部门:落实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适时调整医保报销比例。财政部门:负责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按规定的程序拨付相关救助资金并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教育部门:将心理健康教育、预防不良心理行为等内容纳入教学工作计划,保证教学效果。残联:配合卫生计生部门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服务,落实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实施“一元钱安心计划”,用于解决患者出院后基本服药费用。3.加大床位建设。龙海市、漳浦县、诏安县、平和县要加强现有精神卫生机构建设,规范管理,全面提升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接纳能力,其余辖区要结合实际,争取筹划新建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或在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病科,并将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十三五”末实现全市精神专业机构病床总数达5.64床/万人口标准以上,全面满足现实需求。4.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各有关开发区(投资区)要按照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的标准,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采用紧缺人才的特殊政策,对到我市精神卫生机构应聘、拟从事精神卫生专科岗位的精神卫生专业(即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精神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由用人单位采取考核方式直接入编,受聘人员在精神卫生岗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鼓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参加精神专业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增加注册精神专业执业范围,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医护人员倾斜。卫技人员浮动一档的薪级工资,同时享受医疗保健津贴,提高待遇,吸引和留住卫技专业人才。5.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推进救治和服务措施的落实。将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障碍收治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对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或达不到工作目标要求的地区将扣除相应考评分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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