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漳州产业园区

福建漳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漳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取消一批市本级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63号)的要求,市政府对市本级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现将确定取消的市本级证明事项58项予以公布。
市直有关单位要在取消证明事项的同时,指导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相关部门做好对应取消工作。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相关部门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事项取消后,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主动调查等办理方式,做好后续衔接工作,确保不因证明事项取消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结合实际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精减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效率。

福建漳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