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05线上杭县背头岭至湖洋段公路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 政策文号:闽政文〔2022〕363号 有效性:有效
上杭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道G205线上杭县背头岭至湖洋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杭政地〔2022〕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0.0034公顷。核定将上杭县境内农用地67.2457公顷(其中耕地12.2259公顷)、未利用地0.37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上杭县湖洋镇湖洋村水田3.1273公顷、旱地1.3083公顷、园地0.9675公顷、林地4.5883公顷、其他农用地0.5474公顷、水域0.1753公顷,文光村水田1.3436公顷、旱地0.4165公顷、园地4.8216公顷、林地15.1863公顷、草地0.9861公顷、其他农用地0.7621公顷、水域0.0087公顷、其他土地0.0880公顷,临城镇城北社区水田0.2659公顷、旱地0.3826公顷、园地0.6404公顷、林地0.5943公顷、草地0.5484公顷、其他农用地0.2594公顷,富古村水田0.7425公顷、旱地0.0138公顷、园地0.6894公顷、林地1.4753公顷、草地0.7363公顷、其他农用地0.1428公顷,西郊村水田2.6188公顷、旱地0.6383公顷、林地3.4411公顷、草地2.4954公顷、其他农用地0.8109公顷、水域0.1070公顷,西南村水田1.1811公顷、旱地0.1872公顷、林地14.2593公顷、其他农用地1.0675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7.6247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国道G205线上杭县背头岭至湖洋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二、上杭县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三、上杭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四、上杭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年8月15日

福建龙岩上杭县产业园区

福建龙岩上杭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龙岩上杭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