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政策文号:闽政文〔2021〕498号 有效性: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长乐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跨省域增减挂钩)的请示》(榕政综〔2021〕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市本批次对应的跨省域增减挂钩建新方案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现同意征收长乐区古槐镇龙田村水田0.3018公顷,中街村水田0.1108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4126公顷;使用国有水田13.3030公顷、其他农用地1.2003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14.9159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州市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福州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州市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3日

福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福建产业园区

福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