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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全面落实好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23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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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1〕1072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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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1〕497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建阳区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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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林核心区城市夜景专项规划〉的请示》(南城管〔2021〕6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林核心区城市夜景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规划》的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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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1〕305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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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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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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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0〕364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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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定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紧盯校长和教师两支队伍的管理,持续开展“131”教师培养工程,启动校长能力提升“513”培养工程,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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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现将《2020年数字南平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2020年数字南平工作要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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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国省道通行条件改善等因素影响,我市境内普通国省道车辆通行量持续增大,且大部分为重型载货车辆,对国省道公路桥梁、路面造成损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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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地方传统工艺和特色产品制作技能实用人才荣誉称号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1〕122号)规定,为激励茶叶、工艺美术创(制)作人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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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19〕326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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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商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水平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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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下达的2019年全市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年度任务。补充耕地是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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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8〕841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王台镇王台村集体土地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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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8〕1018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炉下镇瓦口村集体土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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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随手拍”社会化监督机制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随手拍”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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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你局《关于请求市政府命名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的请示》(南交〔2018〕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命名延平区塔前镇等20个乡镇(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南平市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请你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四好农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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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南平市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30日(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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