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专项资金助力脱贫攻坚与招商引资行动
优惠政策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福建省财政厅在特定年份下达1.7亿元专项扶贫资金,通过鼓励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参与,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就业培训,并强化贫困村集体经济振兴。这项举措旨在应对疫情影响,精准引导资金流向建档立卡贫困群体,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增长和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确保脱贫攻坚目标高效达成。
一、政策背景与专项资金总体部署
在2020年,面对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的冲击,福建省紧密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战要求,出台《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此背景下,福建省财政厅启动1.7亿元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支持贫困户就业增收、发展种养产业和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该举措体现了福建省对弱势群体的及时响应,强化财政资金的靶向性和可及性,确保资金高效透明分配。官方统计显示,资金覆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薄弱村集体,优先支持受疫情严重影响区域,例如闽西和闽北山区,以加快区域协调发展。
二、支持贫困户就业的补助机制
专项扶贫资金在就业支持方面,鼓励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通过招商引资模式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并实施梯度补助制度。具体规定为:凡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三至六个月的,提供一次性2000元补助,其中福建省财政承担1500元,设区市财政负担300元,县级财政负担200元。这种分级负担机制不仅调动了地方行政资源,还促进了劳动密集型产业落地,如沿海地区的加工制造企业和内陆的农业合作社纷纷响应。通过此举,福建省成功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率,并推动形成稳定收入来源,有效缓解返贫风险。
三、推动贫困户发展种养产业项目
针对贫困户产业扶持部分,专项资金提供直接补助用于发展种养项目,如养殖、种植等小型产业。每户获得1500元省级财政补助,设区市财政和县级财政各承担100元,形成资金补贴链。政策设计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避免简单发钱式援助,而是结合地方资源特色,例如在宁德市等地推广水产养殖,在龙岩市支持茶叶种植等特色农业。此举帮助贫困户建立持续增收渠道,并通过技术培训和市场对接,提升产业竞争力。官方评估显示,项目实施后贫困户平均收入显著提升,且产业成活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补助安排
资金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对村集体经济薄弱、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显著的贫困村,提供每村一次性补助5万元。重点用于村集体经营性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坊或旅游扶贫产业,以增强造血能力。例如,南平市的多个贫困村利用补助投资农产品加工,而泉州市部分村庄发展生态旅游项目,实现收入多元化。补助机制优先保障最薄弱村的运行成本,并通过引入企业合作招商引资,形成村企共赢长效机制。官方报告表明,此举显著提升村集体年收入,并巩固了乡村振兴基础。
五、落实机制与综合扶贫成效
为确保资金高效实施,福建省财政厅建立多级监管体系,包括线上资金跟踪平台和现场督导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和绩效评估。资金分配结合地方实际需求,与精准扶贫数据库联动,杜绝挪用。同时,结合招商引资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扶贫领域,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生态圈。长远来看,该专项资金助力福建省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实现,缓解疫情冲击下的经济波动,促进就业机会增长和产业升级,并为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模式。官方监测数据显示,项目期内贫困户增收幅度稳步提升,多个贫困村实现整体脱贫退出。未来,福建省将优化类似财政工具,持续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