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出台侧记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让城市更宜居,让生活更美好 ——《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出台侧记2017年9月29日上午,从福州传来消息,《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南平又向社会交出了一份完美答卷。为美丽而奋斗的光荣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论断。当光圈聚焦城市管理,这种矛盾更加集中、鲜明和直观。南平,作为闽江之源和福建的生态屏障,天蓝、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让人心驰神往,可以说移步皆是景,处处可入画。但一座美丽宜居的城市,不仅仅要有山环水绕、茂林修竹的田园风光“画”,还要有整洁美观、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图”。改革开放以来,南平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城市“长大”了;另一方面,由于“先天不足”叠加“后天失养”,城市发展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成了久治难愈的痛点,城市开始慢慢“老去”。如何实现市民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满足他们对城市功能品位和生活质量的全新期待、对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更高要求?“三分建,七分管”,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让旧貌展新颜,就要以工匠情怀刻出耐看的“面子”,用绣花功夫绣好实用的“里子”。法治是城市治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托,只有用法治这根线来串珠成链才不容易断。缘此,《办法》在全社会关注和期待的目光中应运而生,像一趟“梦想列车”呼啸而来……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管理的目标就是让城市中的人生活幸福、基本满意。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必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从市民细微具体、多种多样的感受入手,以诚意和温度赢得市民的真心点赞。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太有必要了!抓紧制定,赶紧出台!谁不想自己生活的城市更宜居、更和谐?好钢用在刀刃上,立法资源要多向民生倾斜。对这次立法,我一百个赞成。”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来自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的群众代表第一个发言。因为激动和紧张,他的语速很快,且语调高昂。对待这样一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不能等、不能拖、不能靠。南平市把制定《办法》纳入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工程来抓,实行倒排时间、挂图作战,节奏快、力度大。从酝酿到出台,仅仅历时4个月。“南平进行依法治理城市的模式,应该追溯到2003年1月1日《南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在中心城区实施。虽然时过境迁,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这对《办法》的制定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积累了实践经验。”正如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所说的,这4个月的“百米冲刺”的背后,是14年坚守后的“化蛹成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水有源,故其流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不穷。把“舞台”交给人民,把“话筒”递给人民,法规才会价值厚重、内涵深邃,地方立法方能“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据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在起草阶段,市政府将草案文本在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审议修改阶段,市人大2次书面征求全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和各级各部门意见,常委会领导分3轮带队到各县(市、区)调研,组织市、县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召开了12场座谈会,当面听取对《办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征集到意见建议400多条。对每一条修改意见建议,大到体例框架、小到标点符号,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都认真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以委务会的方式讨论研究吸收有关意见,再对《办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修改建议方案。如此反复,从一审后到二审通过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对《办法》草案琢磨了又琢磨、推敲了又推敲、比较了又比较。摆在人大机关913室的那张会议桌,见证着这25次激烈讨论的情形,也见证着这25稿每一稿的变化。这次立法时间紧、任务重,是超常规的一次立法。但无论人大、还是政府,都没有选择走“简易程序”,而是做足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文章,坚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在沟通协调、调研论证上做了大量细致工作,顺应民意、尊重民智,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让“公约数”“同心圆”最大化。奔着问题去,瞄准堵点破。“矛盾有主次,诉求有缓急。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要解决的问题千头万绪,立法不能搞大包大揽、面面俱到,必须抓住重点、切中要害,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兰斯文多次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给这次立法把了向、定了调。“这段时间,我被抽调到创城督导组走街串巷、访民问情,走遍了背街小巷、街角旮旯、老旧小区,发现,市民普遍对不好看、不安全、不卫生、不方便、不文明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郑万平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问题深有感触、体会很深。针对“五不”问题,南平结合实际,对症下药开出了“方子”。第一剂,给市容定制标准,要求对房屋外墙定期“洗脸修面”,重拳整治“牛皮癣”,让立面更靓。第二剂,限制店面外溢、占道经营,为出行难、停车难找对策,还路于民,让路面更畅。第三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各回各“家”,让地面更净。第四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城市管理细节,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立规矩”,重罚高空、车窗抛物等危险行为,让人面更美。见微知著,枝叶关情。《办法》要求规划设置公共招贴栏、临时经营场所和便民摊点,满足市民生产生活需要等规定,也让法规有了情怀和体温。与时代同进步的大胆探索立法不仅要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提升,还要引领推动实践发展。翻开《办法》,第六条“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综合执法”十分醒目。而看似简单的这13个字,却是经过一次次论证、一回回协调才争取到的。将厘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边界作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以“大综管”模式破解“碎片化”困局,实行重心下移,有效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关键问题,让《办法》能够最终落到实处、落地见效。这或许,就是立法者敢于担当的最好凭证了。立法要遵循并运用社会发展规律,与时代同行,才能事半功倍。“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城市管理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对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办法》的务实管用,体现在提供了三种城市管理与服务的方向和选择,即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创新治理。”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依法治理,前面已经说了,制定实施《办法》,是落实南平市委作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疾重大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行动。立法的过程本身也是普法的过程,邀请公民参与立法,对全民养成和提升法治意识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系统治理,就是统筹好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各尽其力、各施所长。《办法》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基本原则,确定网格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三种治理途径。一方面给政府立责,要求不断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和运营,引导市民有序参与城市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让他们“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着空气”,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体性和创造性。说到底,就是构建政府、社会、市民等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建造一座“民有、民享、民治”的“民”市。创新治理,就是让城市管理算好成本和效益的“账”。《办法》明确规定“鼓励、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装备”,推进城市治理智能化、标准化,足够证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坚定态度了。一路走来,始终不变的是为民、便民、利民的初心和使命,一直在变的是守住人民幸福线的能力和方法。在变与不变中,开启了下一个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