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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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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南平市开展市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试点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92号)和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首批改革成果复制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生态〔20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南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南委发〔2016〕3号)、《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相关任务具体分工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6〕15号)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发〔2017〕3号)的要求,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和监测基础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试编主要自然资源的实物量资产负债表,为完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提出建议。二、基本原则(一)突出核算重点。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出发,优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土地、林木、水等三种主要自然资源,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核算体系。(二)注重质量指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既要反映自然资源规模的变化,更要反映自然资源的质量状况。通过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的结合,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自然资源的变化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确保真实准确。按照高质、务实、管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法治方式提高统计监测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基础数据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各项数据真实准确。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不涉及自然资源的权属关系和管理关系。三、试点内容编制南平市2014年、2015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南平市2016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其中,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耕地、林地等土地利用情况,耕地质量等别分布及其变化情况,表式有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和耕地质量等别及变动表;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其他林木的蓄积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表式有林木林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水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情况,水资源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情况,表式有水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和水环境质量及变动表。上述具体表式由市统计局另行印发。四、时间安排根据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要求,2017年在南平市开展市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2017年7月上旬,召开南平市试点工作布置会。2017年7月-8月,市级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审核,必要时开展补充性调查。8月底前完成南平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市级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修订完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的问题和建议,形成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统计局。2017年12月底前,市统计局牵头汇总形成试点工作情况总结,报省统计局,同时报市政府。下一阶段,按照省上统一部署,从2018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五、任务分工市统计局负责试点的牵头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提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布置自然资源统计调查表式。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基础资料,建立自然资源存量及变化统计台账,填制各主管资源的报表。具体为:国土部门填制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耕地质量等别及变动表、地下水水环境质量及变动表;林业部门填制林木林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水利部门填制水资源存量及变动表;环保部门填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及变动表。市级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与省直对口部门的业务联系工作,确保基础数据来源合理合法,真实可靠,积极改进调查方法,加强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填制好的报表经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报送市统计局;在试点过程中,对修订完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的问题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统计局。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南平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由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做好试点编制工作,参与有关问题研究,提供编表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成立由市统计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有关人员组成的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担任,市统计局林树鑫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有:市财政局刘钢副局长、市国土局吴其群副调研员、市环保局周铭副局长、市林业局廖祖辉副局长、市水利局蒋垂旺副局长,具体指导、部署、检查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财政部门要为开展试点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提供资金支持。(二)信息共享,密切沟通。统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研究理清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所需的基础资料状况。有关部门已有资料的,应当主动及时地将经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报表、填报说明和有关基础数据报送市统计局。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必要时可开展补充性调查。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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