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研究,现将《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目标要求按照“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建管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突出城市重点拥堵区域,抓住综合交通关键问题,从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建设一批道路配套设施,采取一批执法管理措施,推动一批城市交通设计,提高城市综合交通管理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切实保障城市交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一)交通设施承载能力明显提高按照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目标要求,每年全市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公里以上。2016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7.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2.3%,新增公共自行车800辆以上。到2018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7.85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3.5%,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6000个以上,新增公共自行车3000辆以上,完成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20公里。(二)公交出行比重显著提高2016年,全市计划新增更新公交车60辆,新增公交线路5条,开工建设公交场站3个,市本级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18%以上,到2018年市本级中心城区达到21%。(三)道路交通更加顺畅推动一批城市主干道和重要拥堵节点的交通设计,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重要交通拥堵节点优化提升改造,基本完成城市重要拥堵节点的综合治理,消除或减轻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大力推行公交优先、单向交通、“绿波”通行、精准配时等管理方式,提高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逐年提高高峰时段主干道平均车速。二、主要任务(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县(市、区)政府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按照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和2020年路网密度目标要求,抓紧组织规划、建设、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梳理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及道路拥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规划。有必要修编和尚未编制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的县(市、区)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加强指导。各地在安排城市道路新改扩建项目时,重点完善城市主次干道路网,强化城市环路与中心城区路网的衔接,推进城市重点发展组团与老城区以及各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建设,拓宽、加密新老城区之间连接道路。结合旧城区有机更新、景观整治,拓宽一批老城区支路、小巷,条件允许的小巷要通过改造,力争建成车行道,完善城市“毛细血管”。合理组织单向交通,打造循环交通体系。2016年,重点加快推进南平市从彦路、316国道(炉下至东坑段)改扩建工程,建阳区东入城口道路建设,武夷新区市政道路,邵武市古山溪左岸道路,武夷山市武夷大道五期道路改造工程,建瓯市上峰景城至高铁西站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顺昌县城南路改造,浦城县五一三路城西段、府前路等城区道路改扩建,光泽县光明大道,松溪县环城路,政和县渡头洋主街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实施一批片区道路网加密改造项目。要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推进标准化施工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公安局2.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重点抓好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建设,至2018年完成20公里轨道交通。责任单位: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3.鼓励非机动车出行。城市主次干道要建设步行和自行车道,交通流量较大的次干道以上的道路视情设置分隔设施,保障非机动车合理通行路幅。所有城市及有条件的县城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主城区重要公交站点附近区域尽可能配建公共自行车站点,构建便捷的半小时自行车体系,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重点梳理完善行人过街系统,提高行人过街设施的可达性、便捷性。加快县(市、区)便民自行车系统的形成,邵武城市慢行系统等一批步行和自行车道的建设。到2018年,市本级及人口较多的市县主城区建成投用公共自行车系统,新增公共自行车3000辆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1.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逐步扩大公交专用道的覆盖范围,交通流量大及单向3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当设置公交专用道。推进火车车站、高速铁路及城际铁路站、机场、景区、公园等与公共交通、出租车接驳换乘的有效衔接。结合新城区建设以及旧城区改造,加快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建设,保障公交场站建设用地需求,加快公交枢纽、换乘站、停保场、首末站等场站建设。鼓励公交进社区,大型连片居住社区以及城市综合体都要同步配套公交场站。城市各类新区和产业园区等要建设公交枢纽站。2016年,推动武夷山高铁北站公交首末站二期工程等3个公交场站建设,大力推动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建设。到2018年,全面解决公共交通车辆占路停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国土局、电力公司2.优化公交线网。各地要做好存在公交乘车难的重点地区(小区)的排查工作,制定公交线路和站点优化调整方案,采取跳站、接驳、改造站点等措施,解决公交站密集、线路过于集中、公交车站口斜插左拐、公交车“列车化”停靠与行进等问题。提高公共交通线网覆盖率。城市新区和各类产业园区要及时增设或者延伸公交线路。加快车辆更新改造升级步伐,推广应用大容量、低地板公交车辆和空调车,积极推进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的示范和应用,新增非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城市公交车辆全部实现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2016年,全市新增、更新公交车60辆,新增公交线路5条,延伸、优化公交线路7条。到2018年,全市公交车要达到1000辆,其中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50%以上,中心城区公交平均发车间隔高峰时段不超过5分钟一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经信委、发改委3.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各地应根据城市自身特点、交通需求、道路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及时调整运力规模,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需求。统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人工电话、手机软件等出租汽车预约服务,逐步减少出租汽车巡游空驶里程。大力推广应用交通“一卡通”服务,逐步与全国其他地区互联互通,实现公众出行消费的“一卡式”支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物价局、电力公司4.建立健全公交补贴机制。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评估和补贴补偿制度,对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开通冷僻线路、实行低票价、减免票等产生的政策性亏损,在对公共交通企业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审核评价界定的基础上,给予合理补偿。同时要加强公交运营企业管理,提升公交服务的安全与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物价局(三)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管理1.实施治堵综合整治工程(1)全面排查交通拥堵路段。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通微循环及内街内巷等的全面排查,对存在拥堵情况的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基础台账,并使用地图标注的方法予以明确,全面掌握拥堵分布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明细。抓好各交通拥堵点(段)的分类排查,从标志标线、交通信号、交通违法、停车场设置、道路施工、管线破路维修、道路条件、路网缺陷、场站布局等方面,对应列举拥堵成因,并分类建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2)落实堵点整治工作责任。按照“一点(段)一方案一责任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具体改造方案、改造计划,并明确改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立城市交通拥堵节点责任工程师专人跟踪制度,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若干个堵点聘请一位责任工程师,由责任工程师现场蹲点研究拥堵点的成因并提出优化方案。推进城市重要主次干道拥堵节点交通治堵设计,解决拥堵节点的信号灯配时、人行过街斑马线、渠化岛以及交通流组织混乱问题。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城市重要交叉路口的拥堵问题,通过地下、地面、地上三个空间的综合利用及与四周建筑物的衔接,实现交叉路口的空间整合、商业开发和人流、车流的分离。2016年,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选择一条以上城市主干道先行开展交通治堵设计试点,由市交警部门牵头,住建、规划、交通等部门配合,于2016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2.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建设、完善市县两级交通指挥中心,加快交通信号联网联控、交通流量、气象信息、卡口、测速、视频监控、信息发布与交通诱导等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共享,提高排堵保畅、应急处置能力。优化道路交通流组织管理,在城市主要干道推行“绿波”通行。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大力推广“一口一策”、协调控制、联网联控等管理方式。各地要依托“福建出行助手”、政务网站等平台建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将道路状况、交通拥堵、管控措施、公共交通服务、交通气象等提示信息,通过媒体、互联网、手机、交通引导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便捷居民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3.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能力。加强城市中心城重要路口、重点部位、交通枢纽以及商业场所、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组织和交通秩序管理,加大信号灯以外区域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占道施工重要节点、时段的管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住建局牵头建立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畅通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市直相关部门职责衔接。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道路职能交通建设管理,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护设施管理,抓好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支持和配合。县(市、区)政府是本区域畅通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于2016年6月底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畅通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土局(二)严格督查考核县(市、区)政府要把畅通城市建设纳入“三比一看”重要内容,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畅通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项目。省畅通城市三年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采取通报、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三)加大政策支持县(市、区)政府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专项建设资金、债券、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县(市、区)政府要善于通过整合综合交通相关项目,推行PPP模式等方式,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要设立绿色通道,简化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建设审批。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倡导文明出行理念,引导市民形成良好出行习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畅通城市建设。各级教育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交通文明教育活动,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教育局、新闻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