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和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71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市级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保留168项,调整37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前置审批清单管理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审批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部门、共同实施部门、前置审批项目名称、前置审批实施部门、设定前置审批的法定依据等。除目录中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前置审批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前置审批。二、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行政审批后置部门、后置环节应认可前置部门、前置环节的依法审批结果,对同一申请事项,不得重复实施前置审批。审批部门实际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得多于该事项服务指南上载明的申报材料。三、加强后续监管不再保留前置的有关事项,其原有事项性质不变。有关部门要对不再保留前置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和脱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清理规范本级前置审批事项,并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附件:1.南平市保留的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68项)2.南平市调整的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37项)南平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南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南平市委员会。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