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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推进三维合同项目开工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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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12〕152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功举办了“5.13”投洽会、南平市与省属国有企业项目合作洽谈会、南平市(上海)投资说明会,组团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赴深圳及东南亚、港澳、台湾等国内外、地区经贸活动,项目推介和招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7月底,全市对接三维合同项目165项,总投资919.61亿元。其中:央企8项、总投资139.71亿元,民企147项(其中省属企业对接项目9项)、总投资741.49亿元(95.1亿元),外企10项、总投资38.41亿元;已开工建设项目103项,总投资464.85亿元,今年已完成投资42.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14.12亿元;未开工项目62项,总投资454.76亿元。各县(市、区)三维合同项目开工率:延平区81.8%,松溪县80%,光泽县77.8%,浦城县76.9%,政和县75%,建瓯市68.8%,武夷山市60%,顺昌县60%,邵武市57.9%,荣华山产业组团56.3%,武夷新区53.3%,建阳市46.7%,南平工业园区45.5%;投资完成率:光泽县88.6%,荣华山产业组团39.1%,政和县33.5%,顺昌县31%,武夷山市26.6%,南平工业园区24.7%,邵武市20.2%,建瓯市19.9%,建阳市18.8%,浦城县13.7%,延平区13.3%,武夷新区13%,松溪县4.9%。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干180天,全力推进五大战役”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三维合同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效,特提出以下要求:一、明确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确保三维合同项目年内80%开工建设”的目标,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单位要抓落实;要认真梳理现有项目并分类推进,对在建项目要重点抓建设进度,对未开工合同项目要重点抓落地开工,对在谈意向项目要重点抓升级,确保每年都有一批在谈项目、一批开工项目、一批投产项目。二、强化项目服务。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三维项目管理,对未开工或建设进度明显滞后的合同项目,要及时查找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帮助协调解决,需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报市三维项目办(设在市发改委)汇总;市三维项目办要及时收集项目情况,适时召开协调会予以协调推进。要创新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尽可能满足项目在用地、用电、用工、资金等要素方面的需求,为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创造条件。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三维项目办每月通报一次全市三维合同项目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未开工或进度明显滞后的三维合同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合同项目建设的有效落实。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经常性地督促检查三维合同项目进展情况,对未开工或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要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积极促进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进度明显滞后项目加快建设。四、严格项目报送。三维项目要真有、真实、真推,项目报送要如实、准确、及时。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重视三维项目的落实和报送工作,市国资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要分别做好所负责对接的央企(含省属企业)、民企和外企合同项目的收集核实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三维合同项目情况(经部门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市三维项目办核查汇总,呈市政府领导审阅后报省上和通报。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三维合同项目须经政府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领导审签后,于每月3日前分别报南平市三维项目相对应的主管部门汇总核实。附件:1.2012年7月南平市三维合同项目分投资类别汇总表.xls2.2012年7月南平市三维合同项目分县市汇总表.xls3.2012年南平市三维合同项目一览表.xls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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