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协调解决当前重点项目建设问题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2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10〕66号
有效性:有效
延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确保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完成,根据一季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议部署,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抓紧协调解决。现将亟待解决的17个问题分解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主动联系项目业主,对照进度要求,拟定解决方案,制定落实时间表,于5月20日前报市重点办。市政府将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和市重点办联合开展跟踪督查。1、南平第二水源工程移民安置方案问题。继续做好过细的政策宣传和移民思想工作,争取移民户早日签字确认移民安置方案,以便《“二水源”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顺利报批,确保库区工程的建设。(责任单位:延平区政府)2、南平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施工受阻问题。持续做好项目所在地群众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消除群众对项目建设会影响居住环境的思想顾虑,制止阻挠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的行为,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延平区政府、市公用事业局)3、南平商贸旅游服务中心项目林木补偿问题。做好项目所在地村民工作,想方设法合理解决项目用地林木补偿,促进项目业主与村民之间达成正式协议,使项目尽快复工建设。(责任单位:延平区政府)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拆迁、青苗补偿问题。抓紧校区东北侧未搬迁的5户村民搬迁工作,确保进出校区部分路段的拓宽工程施工,以消除该路段路窄、坡陡、弯度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尽快迁移校园周边养殖场,进一步做好邓和贞等养鸡场的动员搬迁,保障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延平区政府)5、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外部流动摊点经营问题。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对目前16家无证占道经营的摊点,要规范经营市场,取缔无证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市工商局)6、顺昌洋口水泥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评审问题。环保部门要主动与项目业主积极配合,积极向省上汇报沟通,争取项目环评报告早日进入评审程序,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7、南平荣华山产业集中区205国道改线问题。根据省上要求,结合全省国道整改方案开展调研工作,争取列入省交通规划。(责任单位:市交通局)8、南平沿江景观带工程资金问题。该项目建设资金已列入今年财政计划,从今年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由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出让收益情况,加强协调,及时拨付到位,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的需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9、延平区鑫禾肉制品二期、水明新型建材项目用地前期开发建设费返还问题。延平区鑫禾肉制品二期、水明新型建材项目重复支付前期开发费各49万元和104万元,请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及时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10、合福高速铁路、建闽(建古)高速公路项目、邵光高速公路施工用电问题。供电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进程,提前建设临时施工用电设施,项目单位要与供电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推进施工临时用电设施加快建设,为工程开工建设提供用电保障。(责任单位:南平电业局)11、延平区大横绿色产业集中区要求申报部分工业储备用地问题。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意见,采取前期开发方式申报部分工业储备用地,原则上以土地收储中心申报。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南平工业园区,若以大横绿色产业园申报主体则由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大横园区属南平工业园区的相关证明文件。(责任单位: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12、建阳和泉生物制药项目生态公益林调整问题。该项目征占用林地申报材料和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调整审核材料已上报省林业厅待批,林业部门要积极跟踪做好催批工作,确保项目用地要求。(责任单位:市林业局)13、闽江大桥南岸引桥及连接线工程用地问题。闽江大桥是双塔双索面半漂浮单向坡带协作体系的斜拉桥,施工技术复杂,要求高,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对称、同步”。南岸的协作跨引桥和北岸的配重段要先于主梁完成,大桥施工才能顺利进行。目前北岸配重段进展顺利,南岸协作跨引桥因延平区八仙村五里沙自然村的征地问题及村民干扰而迟迟未能施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今年5月底前提供闽江大桥南岸协作跨引桥1#墩建设用地,6月底前提供大桥南岸连接线红线内43亩建设用地,以确保闽江大桥工程顺利安全施工。(责任单位:延平区政府)14、浦南高速南平城区连接线施工受阻问题。一是跨南纸铁路接环城路段,南纸75#、76#楼职工住户以在建道路与住宅距离太近为由多次上访,要求改线或搬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函提出相同要求,致使道路施工至南平纸厂铁路专用线边而暂停;二是大家厂片区至今只搬迁小部分,湖尾还有部分村民未搬迁。受拆迁影响,已建成的道路、隧道无法贯通。要求进一步加大拆迁力度,以便工程顺利施工,确保年底工程建成通车。(责任单位:延平区政府)15、南平剑州大桥工程施工干扰问题。工程目前进入主桥和引桥全面施工阶段,但引桥挡墙建设受到靠近教师公寓一侧的住宅楼负一层的住户无理干扰,致使挡墙建设被迫停工。要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剑州大桥年内建成通车。(责任单位:延平区政府)16、南平中心城市交通枢纽项目报批问题。南平中心城市交通枢工程229亩用地申报,省上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被征地农民社保申报表进行审核盖章,由于延平区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未解决,相关材料无法提供,影响项目用地审批的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延平区政府)17、闽江路工程征迁及电杆迁移问题。一是23户拆迁户有9户拆迁户至今不同意签订拆迁合同,一些拆迁户甚至对项目部施工人员进行人身安全威胁,1号桥梁被迫停工;二是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由闽江路工程业主代建太阳电缆公司五星级酒店的挡土墙工程,投资估算约430万元,其建设费用由南缆公司承担,可与闽江路工程征用南缆公司7.5亩用地的114.8万元征地补偿费用对抵,实行“多还少补”。但是,南缆公司提出用114.8万元的征地拆迁费与挡土墙工程费用430万元直接抵扣,这一要求业主无法接受,也违背市政府纪要确定的“多还少补”的原则,拆迁工作处于停顿状态;三是红线内13根10KV九峰电力杆线迁移时,为确保电力缆线架设的安全,需对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南缆公司围墙边的4棵樟树修枝处理,南缆公司要求征地拆迁补偿与五星级酒店挡土墙工程代建费问题解决后,才同意缆线迁移修枝作业,电力部门将无法进行拉线作业。要求进一步加大项目用地征迁工作力度,做好各方协调工作,解决阻碍工程建设进度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