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2日
政策文号:南政办〔2006〕167号
有效性:有效
南政办〔2006〕167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南平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南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六年一月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前言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大提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出发,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南平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2006——2010年我市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以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安全生产现状、形势与问题市委和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陆续制定了《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决定》、《南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及奖惩暂行规定》、《南平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南平市开展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街道)活动实施意见》;建立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纳入创业竞赛、绩效考评、“平安南平”建设之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由于受经济转型、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仍比较薄弱,保障体制和机制还不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市地域面积2.6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21.7%,是九个地市中面积最大的市,目前道路通车里程10932.65公里,占全省的19.5%(其中:高速公路76公里,国道563.84公里,省道809.66公里)。水域通航里程674公里,占全省的18.2%,码头、渡口共113个。全市共有生产经营企业14144家,其中:煤矿企业5家(国有4家,乡镇1家),非煤矿山企业54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78家(生产52家,经营624家,储存2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1356家(生产4家、批发10家)。拥有机动车34.07万辆,其中摩托车302834辆,农用车9661辆。各类船舶1267艘。高层建筑332座。公共娱乐场所525家。商场、市场167家,宾馆、饭店481家。“十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196起,死亡1804人,平均每年死亡36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的6.73%和7.73%左右。道路交通、建筑、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也不同程度显现。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所占比重大,“十五”期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8.93%和88.14%。“十五”期间全市共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53起,死亡205人,其中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占38起,死亡176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6人),分别占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71.80%和85.85%。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目前,我市的安全生产突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三违”现象较突出;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安全设施设备落后;三是行业安全管理弱化,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行业安全规程和标准,存在违规生产;四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比较落后,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在县(市、区)、镇(街)两级,尤其明显。全面分析安全事故和产生问题的原因,除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队伍的变化、历史遗留问题的显现等原因外,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安全生产未能真正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改变,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严重。我市的一些国有困难企业和中小私营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三是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四是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不少职工缺少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企业大量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农民工、临时工,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五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不够到位,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六是科技支撑力量不足。现有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适合我市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推广和应用。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宏伟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通过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二)总体目标2006年,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有所下降。到2007年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死亡率等主要控制指标呈总体下降趋势;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观。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三)分类目标1、全市各类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十一五”期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下降3%,到2010年,本市重特大事故起数控制在9起以内。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十一五”期间,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死亡率,在“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下降2.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十一五”期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在“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下降8%,到2010年下降到8.6%以下。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目标:“十一五”期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逐年有所下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目标:“十一五”期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在“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控制在1.2%以内,到2010年控制在1.1%以内。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控制目标:到2010年,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测率85%;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健康监护体检率达55%。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同时市、县两级都成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3、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到2010年,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本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及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4、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市、县两级和重点企业应急救援系统能有效运行。5、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主要任务(一)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煤矿: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强化对煤矿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严厉打击违法开工建设、违法组织生产行为。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制度,在国家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下,加大对瓦斯、水害等主要灾害的防治力度,加强预测预报,对生产、通风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改选,提高矿井通风能力和通风系统可靠性。有效防治重大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国家对尾矿库安全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管理监控体系。道路交通:通过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村级交通安全员制度,形成市、县、乡、村四级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制度、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建立道路设计、新建改扩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完善城乡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的审核机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完善驾驶员和车辆的考试、登记制度。加大路面监控,严查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卫星定位(GPRS)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公众聚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整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化学品分类、登记、建档等制度。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推广使用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发展而导致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提高区域安全水平。烟花爆竹与民爆器材: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严格规范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信息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人工挖孔桩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建立完善城市燃气建设安全管理措施;督促经营企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特种设备:全面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常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建设完善市级重点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水上交通: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县、乡、村三长负责制,逐步健全县、乡两级水上交通安全机构。研究并推广标准化船型。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各类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水上搜救能力。不断建设重点水域、码头电子监控系统,形成监控网络。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农业机械:以基层管理网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村”活动。渔业船舶:要建立健全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督基础设施。加强渔业船舶及其船用产品安全检测检验,实施渔业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二)加快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科技兴安”是提高本市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根本出路。首先要通过各种学会、协会,网罗各专业技术力量,组建南平市安全生产专家智囊团,并有计划从相关院校招聘相应大中专毕业生,解决后继人才。其次,要以市场为导向,打破行业、地区的界限,集中优势,整合资源,从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应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技术监控等方面入手,加大科研经费和力量的投入,特别是在重大危险源技术监控、安全产品开发和检测检验等方面有所突破,并且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形成良性循环,建立为本市安全生产提供及时服务的技术保障体系。其三,以提高本质安全度为目标,加大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及时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建立市、县、乡等多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治理。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在“十一五”期间,要建立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对事故隐患实施重点跟踪、限期治理。(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贯穿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整治原则,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煤矿整治突出“一通三防”,重点加强煤矿安全设施的保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重在治本,由安监(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核发营业执照)、国土(核发采矿许可证)、公安(核发爆炸物品购买证)、质监(核发特种设备使用证)等部门联合执法把关,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逐步减少矿点数量,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要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尤其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严格的危化品运输安全准入制度。公安、交通、海事、畜牧水产、消防、建设、质监、教育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工程、特种设备、学校和科技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定稳定。(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完善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紧急抢险机制;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应急机制,形成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力量。建立健全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十一五”期间,将全面建立以企业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先从矿山、危险化学品、客运、建筑施工企业着手,逐步全面推广开来,普及到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团组织教育及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适应本市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工作的通知》要求,配置必须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监管队伍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对政府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核心作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管职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八)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明确建设、交通、电力、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城市各级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编制和实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及时对城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加强对城市交通、城市消防、水、电、气“生命线”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安全监督检查。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九)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重点加强对矿山、建材、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粉尘、毒物等监测工作的监察。监督企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等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提供服务。(十一)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快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十二)加快社区安全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作用,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拓展社区居民参与深度及广度。深入开展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街道(社区)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示范区。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市、县两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纳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中,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二)加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在2006年配足配强市、县(市、区)政府安监机构人员和装备,同时成立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保障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人员、装备、经费的落实,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高度重视经济政策和调控手段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项基金,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和高危企业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五)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按照行业危险性的差别,实行浮动费率,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设立工伤事故预防基金,用于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伤事故预防基金列入同级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六)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将安全生产纳入国家行政许可的范围。建立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七)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行业、季节和重要节假日的特点,突出检查重点。定期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增加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完善检查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好企业安全评价,搞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八)加大社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和广度,倡导社会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氛围,形成从学校到企业,从学习到就业,从家庭到社会的全过程、一体化的终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九)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主题词:安全生产规划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