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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平市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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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办〔2008〕47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平市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南平市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保证南平市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重点工作地区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挥殡葬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目标,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祭奠安全,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重点工作地区:卧龙山公墓、市殡仪馆。二、组织机构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组长及职责组长:陈美琼(市政府副市长)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二)副组长及职责副组长:宋素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光炎(市民政局局长)郑新辉(延平区政府副区长)主要职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陈育进(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丁秋泰(副主任)市公安局李伙金(副局长)市国土资源局李榕(纪检组长)市卫生局陈小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工商局杨世平(副局长)市民政局王天佑(助理调研员)市林业局詹夷生(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林水荣(政委)市消防支队罗兴旺(副支队长)市城管支队魏伟俤(副书记)市公交公司曾剑清(工会主席)延平区民政局周芝生(区民政局长)1、市、区政府办主要职责: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单位解决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1)负责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2)指导新闻媒介利用清明节之机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3)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免费专线车,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尽量不开小车出行参加祭扫活动,减少交通拥堵现象。3、市委文明办主要职责:负责将文明祭扫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4、市公安局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墓活动的正常治安秩序;(2)制定清明节期间维护群众祭扫墓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5、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参与对清理乱葬滥埋墓地的应急处理。6、市卫生局主要职责:(1)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2)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7、市工商局主要职责:(1)本着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和方便祭扫活动的原则,合理设置销售丧葬物品摊位,严格控制摊商数量;(2)加强对摊商管理,依法查处销售摊位经营违禁用品、强买强卖行为;(3)负责及时查处、取缔无照乱设摊点。8、市、区民政局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祭扫点(殡仪馆、公墓处)祭扫群众的接待服务工作;(2)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祭扫期间的突发情况;(3)负责祭扫点内的服务环境整治工作;(4)协助宣传部门做好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宣传工作;(5)负责组织对群众祭祀场所的物防、人防等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监督;(6)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墓接待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9、市林业局主要职责:会同消防部门对因墓葬、祭祀等引发的山林火灾事件,做好及时扑救和事后处置工作。10、市交警支队主要职责:(1)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2)制定交通秩序维护疏导预案,合理安排上岗警力,保障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正常;(3)根据殡仪馆、公墓处的祭扫群众的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负责指挥疏导,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4)祭扫墓现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马站环岛、水东市场口、大官路段、殡仪馆、公墓处的交通指挥,车辆、人流疏通工作;(6)负责协调清明祭扫墓期间,往大官路的弃土车辆和大型车辆的管制工作。11、市消防支队主要职责:(1)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工作;(2)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3)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12、市城管支队主要职责:(1)负责协调治理城区道路上抛撒纸钱、燃放鞭炮、占道经营等问题;(2)负责协助治理大官路段占道堆放杂物、摊贩等问题,维护市容环境。13、市公交公司主要职责:(1)成立清明节接待工作公交运输指挥机构,并负责组织协调工作;(2)适时开通清明扫墓公交专用线路(马站环岛—殡仪馆—公墓处),专用线路车辆保持6辆以上(4月1日至4月8日的每天7:00至16:30),并根据需求适时调整;(3)加强车辆维护检查,保持车辆运行良好状态;(4)做好应急情况的准备工作,随时调集车辆,在最短时间内及时疏散乘车人流。(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王天佑(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成员:李长青(市民政局科长)周芝生(延平区民政局局长)吴棋全(市殡仪馆馆长)三、时间安排扫墓集中接待日为:3月29日至4月9日,共12天;扫墓接待高峰日为:4月1日至4月8日,共8天。四、基本规程(一)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其人员、联系电话、安排表于每年3月28日前报送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事务科)。(二)每年3月31日召开由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清明节扫墓接待工作协调会。五、应急预警措施(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拥挤、堵塞现象时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2、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控制祭扫车辆或送葬车辆进入祭扫区域内;3、民政部门加强人力进行疏散工作,骨灰寄存楼采取单向进出,控制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4、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分时祭扫。(二)车辆停放困难或交通严重拥堵时1、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临管措施,对弃土车辆和出租车的运营进行管制;2、组织划定临时停车泊位,临时占用道路停车;3、新闻媒体及时滚动发布现场车流信息,引导车主及时调整运行时间。(三)发现火灾险情或实发火情时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3、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相关领导赴一线指挥;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受损程度。(四)出现突发事故(塌方、滑坡、泥石流等)或祭扫群众有拥挤踩踏、挤伤、坠落等情况时1、现场组织者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开展救援、保护工作;2、卫生部门的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4、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5、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并做好善后事宜。(五)出现趁清明祭扫拥挤,人为盗、抢骨灰盒情况时1、民政部门成立安全巡逻队,不间断地进行巡逻、察看;2、迅速向现场组织者汇报;3、公安、民政部门想方设法制止、劝导、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若情节严重,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妥善处置。(六)突发矛盾纠纷时1、祭扫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化解,化解不了报告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协调解决;2、发生与祭扫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工作人员态度要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公安部门协助解决。(七)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1、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2、发现不明物品时,由公安部门的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3、发生爆炸事件时,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4、卫生部门组织抢救人员抢救伤员;5、交管部门保持救援通道畅通;6、公安、交管、民政部门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且维持祭扫群众的秩序。六、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撤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预案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实施范围为延平区范围内。各县(市)可参照本预案自行制定。主题词:民政祭扫预案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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