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企业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产业园区

福建南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福建南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南政综〔2011〕1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0〕988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集体土地1.0978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工业项目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洋丹地段。东邻彩虹染整;西、北邻鑫禾食品一期;南邻鑫禾食品二期。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被征地单位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被征收集体土地1.0978公顷(地类为林地)。(一)征收林地1.0978公顷,补偿费用296329元。其中:①土地补偿费为:190500元/公顷×40%××1.0978公顷=83652②安置补助费为:76200元/公顷×50%×1.0978公顷=41826元③林木及地上物补偿费为:170851元合计征收土地补偿费总额为296329元。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2011年2月1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南平市国土资源水东服务中心办理用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特此公告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福建南平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