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
南政综〔2007〕230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2007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
福建-南平
南政综〔2007〕22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鉴于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充实南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主任:陈美琼市政
福建-宁德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
福建-漳州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漳州开发区2024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请示》(漳招管〔2024〕11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开发区2024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拟出
福建-漳州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关于核发漳州台商投资区欣隆定点屠宰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及标志牌的请示》(漳台管〔2024〕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漳州台商投资区欣隆牲畜定点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我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55号)和《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南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二○○五年九月六日南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鼓励、扶持、引导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南平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招商引资为抓手,充分发挥我市生态资源优势,优化服务环境,推动招大引强,全面提升投资吸引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
福建-南平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武夷新区童游大街以东、福海路以南周边局部地块控规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3〕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武夷新区童游大街以东、福海路以南周边局部地块控规维护》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示等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南平市“三大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加强内外协调联动,开展市场化、社会化招商,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加快打造“五个一”生态优势产
福建-南平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武夷新区童游大街东侧沿线地块控规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3〕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武夷新区童游大街东侧沿线地块控规维护》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编制程序合法,成果内容符合
福建-南平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南自然资〔2023〕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编制程序合
福建-南平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K-37地块控规修改〉的请示》(南自然资〔2022〕10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K-37地块控规修改》方案(以下简称《控规修改》),经过专家及部门评审、社会公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2〕98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建阳区境内集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2〕624号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樟湖
福建-南平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提请审批〈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E-15、E-17、E-18-1、E-18-2)控规维护〉的请示》(南自然资〔2022〕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局部地块(E-15、E-1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闽政地〔2022〕18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建阳区境内集
福建-泉州-丰泽区
福建-福州-仓山区
福建-泉州-安溪县
福建-泉州-安溪县
福建-泉州-安溪县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