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新海洋经济金融扶持模式 三措并举激活产业动能
海洋经济产业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7日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聚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推出三项金融扶持举措,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开展担保贷款业务、推进开发性金融试点,构建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为海洋产业招商引资和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一、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赋能创业投资。为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向海洋产业重点领域,厦门组建市级海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承担基金的战略规划、方向指引和监督管理职能。该引导基金由省、市两级海洋经济专项资金共同出资设立,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资本等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多元投入模式。理事会将制定明确的投资目录,重点支持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同时,建立科学的基金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资金投放、项目遴选和收益分配流程,确保基金在安全运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对海洋产业创业创新的引导作用。
二、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缓解融资难题。针对海洋经济领域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轻资产、抵押物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厦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设立海洋经济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合作金融机构开展海洋担保贷款业务提供风险分担支持。通过公开征集、资质审核等程序,确定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担保机构和银行作为合作机构,共同搭建“企业+担保+银行+政府”的四方合作平台。合作各方联合拟定《厦门海洋经济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明确贷款对象范围、申请条件、额度期限、利率优惠及风险分担比例等核心内容。根据协议,合作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海洋中小企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和担保要求,担保机构简化审批流程并提高担保效率,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则对合作机构在贷款出现坏账时按约定比例给予补偿,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机制,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三、推进开发性金融试点,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为加大对海洋经济重大项目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厦门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深化合作,联合成立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试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工作小组由双方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梳理项目需求清单、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开展项目征集、筛选、评审和跟踪服务。试点重点聚焦海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远洋渔业基地升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智慧海洋工程等领域,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通过开发性金融的“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模式,为项目提供稳定的中长期信贷资金,同时引入规划咨询、财务顾问等增值服务,助力项目提升融资能力和建设运营水平,推动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四、构建多元金融生态,优化海洋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上述三项金融扶持举措的协同实施,是厦门完善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实践,旨在构建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资金支持链条。引导基金侧重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通过资本赋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担保贷款业务聚焦解决中小企业“急难愁盼”的融资问题,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开发性金融试点则着力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三者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不仅有效整合了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资源,还通过制度创新降低了海洋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了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这些举措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厦门海洋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增强对优质海洋产业项目和人才的吸引力,为厦门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