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下达我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任务,现将南平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组织领导,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南平市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为加强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协调推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南平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南平年鉴》是南平市政府主办、市方志委承编的大型综合性资料文献,是记录南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对外宣传南平各项事业发展成就的重要载体。为做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国资委组建南平绿发集团有关事项的批复

    福建-南平

    市国资委:你委《关于组建南平绿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南国资〔2014〕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南平市林业实验林场、南平市政园林工程公司的出资人和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90%股权变更为市国资委,并由你委组织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福建省地质测绘院洽谈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工作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2011年,根据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通知》(闽测绘〔2010〕1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956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峡阳镇德胜街道集体土地1.

  •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956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来舟镇游地村集体土地5.3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效能办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评方案》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3年度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评方案》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闽效能办〔2013〕42号)转发给你们,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941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804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763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510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535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33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下达2013年各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有关事项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3〕205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樟湖镇坂头街、麟经街、上坂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南平

    延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为适应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发展

  • 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福建-南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2〕1158号文批准同意,征收延平区王台镇上溪口村集体土地3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重点项目名单和工作目标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继续打好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作用。经研究,确定2013年全市重点项目267项,总投资2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运行的通知

    福建-南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我市自2008年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以来,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集中运行,有效地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构建了预防腐败体系,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应进必进”的原则,经市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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