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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9〕392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水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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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9〕392号文批准同意,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延平区黄墩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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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9〕9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推进生态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森林资源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林业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现就加强森林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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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9〕7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拨用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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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9〕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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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21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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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18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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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17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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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17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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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97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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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6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省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额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闽政文〔2007〕129号)要求,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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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5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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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4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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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1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信贷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信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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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8〕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均有较大幅度提高。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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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7〕31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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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7〕27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拨用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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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7〕27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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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7〕260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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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综〔2007〕23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调整“十一五”规划和本届政府目标任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十一五”时期,是我市从蓄势发展进入跃升发展阶段的关键时期。《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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